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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谈评卷阶段工作情况 问:从10月12日考试结束至12月8日考试成绩公布,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评卷工作历时一个多月,请您简要谈谈这一阶段的工作情况? 答:评卷工作是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广大应试人员十分关注的一件事情。我们对广大应试人员迫切希望尽快获知自己考试成绩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也希望能通过努力尽快完成评卷任务,尽早公布考试结果。但司法考试采取的是全国集中、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的评卷方式,与其他考试实行的分省、分区域的评卷方式有所不同。分散在全国7000多个考场的近20万份试卷需要全部集中到同一评卷地点,面对近80万份(近20万人,每人4张试卷)考试答卷,评卷时不仅前三张试卷需要两次评阅,还有相当数量的主观试卷需要进行专家双线评判,工作量确实相当大,客观上需要一个较长的工作周期。此外,为了对广大应试人员负责,确保客观公正和评卷质量,作为规范和专业程度较高的国家司法考试,对评卷人员的资质应有很高的要求,要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汇集数百名法学专家同时工作,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基于以上原因,相信广大应试人员能够理解为什么现在才公布应试人员的成绩。 在注重评卷工作效率的同时,我们更加强调评卷工作的质量和评卷结果的客观、公正,这不仅是广大考生关注的问题,更是司法考试评卷工作要追求的目标。司法部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对如何保证评卷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高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评卷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通过严格评卷专家资质条件,配置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评卷场所封闭管理,全程录像监控,卷库专人负责,试卷密号排序,试卷出入库登记,分数随时抽查、复核,成绩交叉登录,成绩库多人密码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对评卷工作流程、工作细节和质量进行全程严格控制。尤其对于试卷四第八题的评判,更是严格执行了双线分别评判、专家复判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克服评卷者的主观随意性和自由裁量度,确保了评卷质量。从目前情况看,通过上述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可以说今年的评卷工作做到了规范、有序,评卷结果是客观、公平、公正的。 来源:中国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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